
永久居留權申請
藝術家成為新加坡PR的2大益處
國外藝術人才計劃(ForArts)於1991年生效,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與新加坡國家藝術理事會(NAC)聯合管理。該途徑允許外國藝術家來新加坡並申請永久居留權。該計劃旨在幫助外國人在新加坡發展藝術事業,同時為新加坡的藝術與文化發展作出貢獻。
申請該計劃的人士需符合以下標準:
- 在自身專業領域接受過相關培訓或教育
- 在文學、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設計或媒體領域擁有相關專業經驗及良好往績
- 對新加坡的藝術與文化領域作出了重大貢獻
- 致力於在未來長期參與新加坡藝術與文化界的發展
此外,您還應展現出良好的品質與價值觀,並能對同行業人士產生積極影響。

下文提到的各項資助不僅適用於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同樣可以享有。然而,獲取公民身份的申請過程較為複雜。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會尋求專業移民機構的協助來辦理新加坡公民申請。
如果您通過該計劃成功獲批PR,本文將帶您了解NAC為新加坡本地藝術家提供的各項資助與益處,主要包括:
1. 創作資助金(Creation Grant)
創作資助金是一項資金扶持計劃,面向積極為藝術界作出貢獻並從事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學、數字藝術和跨學科藝術形式創作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藝術家。這是官方支持原創藝術內容創作、改編和再開發的重要途徑。
創作資助金上限為$50,000,最長支持期限為18個月,涵蓋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創作與開發直接費用:
- 原創作品的創作;或
- 跨藝術門類的現有作品改編(例如將書籍改編為戲劇),或將其他媒介改編為藝術形式(例如將電影改編為話劇,並優先考慮改編新加坡本土內容);或
- 將具有公認文學價值的新加坡作者作品翻譯為新加坡的任一官方語言。
- 在創作過程中運用數字技術,或將其作為展示小型成果的平台。
2. 展示與參與資助金(Presentation and Participation Grant)
該資助金用於分擔面向本地藝術界的藝術項目展示與製作成本,旨在提高公眾對本地藝術的認知度與參與度。
您可獲得的資助上限取決於項目類型以及您所屬的類別,支持以下項目的藝術家、藝術機構或團體均可申請:
- 音樂專輯(EP)
- 出版物
- 展覽/演出
- 節慶/研討會
結語
作為藝術家獲得新加坡PR身份,意味着您可以在新加坡長期生活、工作和深造,專注追求自己的職業發展。上述政府資助金不僅能為您展示才華提供實際支持,也將幫助您更好地融入並推動新加坡藝術與文化領域的發展。




